一、相關(guān)道路交通法規(guī)要求
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1、在車輛、行人稠密的場鎮(zhèn)、商圈、學校、路口等路段,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專門設置有道路限速標志,通常情況下,根據(jù)道路具體情況限速為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30公里等,駕駛員必須認真觀察,并嚴格遵守。
2、在道路交通標志較完善的路段,在臨近人行橫道前30
?。ㄈ┫匏僖?guī)定
1、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2、掉頭、轉(zhuǎn)彎、下陡坡時;
3、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
4、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5、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二、通過燈控路段、人行橫道或遇行人橫過公路的安全操作規(guī)范
?。ㄒ唬┮罁?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公交集團系列"安全風險辨識及防控對策"。
(二)燈控路段安全操作規(guī)范
1、通過燈控路段,服從交通信號指揮,嚴禁加速行駛,應提前控速,勻速通過,并加強觀察,冷靜應對復雜路口交通情況變化,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2、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3、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繼續(xù)通行。
4、綠燈亮時保持安全行駛速度通行,仔細觀察周圍行人和車輛動態(tài),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順序通行,同時要隨時觀察信號燈顏色的變化。在通過有倒計時讀秒顯示的路段時,倒計時顯示為3秒(含3秒)以內(nèi)的,駕駛員應提前平穩(wěn)減速停車;沒有倒計時顯示的,必須提前控速,嚴禁加速行駛,避免發(fā)生搶黃燈的行為。
?。ㄈ?quot;禮讓班馬線、禮讓行人"安全操作要求
1、車輛通行橫道線嚴禁爭道搶行,無論交通信號出現(xiàn)何種變化,也無論橫道線上有無行人通過都要養(yǎng)成"寧停勿繞、寧讓勿搶、提前觀察,減速慢行、停車讓行,主動避讓"的良好習慣。
2、車輛行經(jīng)橫道線時,應提前減速,并勻速通過,嚴禁加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采取減速或停車的避讓措施。
3、禮讓斑馬線"
?。?)距路口約
?。?)距路口約
(3)距路口
?。?)距行人、非機動車